灌云縣委巡察組立足“早發現、快處置”,強化巡察監督,對干部群眾反映強烈、明顯違反規定并能夠立即解決的問題,對被巡察單位下發“立行立改”通知書,壓緊壓實被巡察單位主體責任,切實提升巡察實效。
靶向出擊“察”問題。聚焦監督重點,巡察組人員深入機關、下屬單位,圍繞幫扶濟困、管黨治黨、掃黑除惡等重點工作,開展入戶走訪,個別談話,收集信訪舉報,廣泛發現群眾身邊可能存在的腐敗和作風問題。
群策群力“判”問題。每日召開組務會,對當天搜集到的問題線索進行研判分析,找準根源,精準分類,對辦公用房超標、公文行文不規范和財務報銷手續不齊全等性質相對較輕能及時通過整改解決的問題,列入立行立改問題臺賬。
有的放矢“點”問題。制定“立行立改”問題清單,客觀公正、原原本本地將問題反饋給被巡察單位,要求及時專題研究制定整改舉措,明確責任人、整改時限,15個工作日內報告整改落實情況,切實做到邊巡邊改、快速糾偏。
強化督查“改”問題。及時跟進問題整改情況,督促被巡察黨組織逐條對照清單,立行立改。對在整改中打折扣、搞變通的直接責任人和單位負責人及時約談,對弄虛作假、拒不整改的嚴肅追責問責,充分彰顯巡察監督震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