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1月12日訊(記者 鐘文鑫)信用中國(遼寧)網站近日公示的一則行政處罰信息顯示,中冶葫蘆島有色金屬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冶有色”)因銅廠制酸一期、制酸二期硫酸霧超標,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被葫蘆島市生態環境局罰款24萬元。
截圖來源:信用中國(遼寧)網站
該則行政處罰信息顯示,2021年11月15日,執法人員現場檢查發現,該單位正常生產,環保手續齊全,環保設施運行正常。委托監測中心對該單位銅廠制酸一期、制酸二期尾氣采樣監測。監測中心出具的《重點排污單位監測結果報告》(報告編號:2021-2-Q008)顯示,銅廠制酸一期、制酸二期硫酸霧超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條第二項之規定,葫蘆島市生態環境局對其處罰款24萬元。處罰決定日期為2022年1月7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條第二項規定:違反本法規定,有超過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或者超過重點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排放大氣污染物的行為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或者限制生產、停產整治,并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責令停業、關閉。
天眼查顯示,中冶有色成立于2002年,注冊資本5.56億人民幣,經營范圍包含有色金屬冶煉、加工及綜合利用產品(精鋅、銅、鉛)銷售、經營貨物及技術進出口。公司大股東為葫蘆島宏躍集團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1.62%),第二大股東為中國冶金科工集團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7%)。
公開資料顯示,中冶有色系A股上市企業葫蘆島鋅業股份有限公司(鋅業股份,000751)控股股東。